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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aht (Trill-TimeKiller), 信区: Linux
标 题: Re: Linux:一个平等的创业机会 (转载)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May 2 22:31:51 2000)
【 在 suzhe (I Love Linux) 的大作中提到: 】
∶ turbo linux server 6.0 (3cd) 里面的第二张就是源码呀? 你只要付 2400RMB
∶ 就能得到的说.
∶ turbo cluster server 的确有一部分没有公开源码, 可那部分并不是自由软件.
∶ GPL 里并没有规定自由软件不能和非自有软件一起卖吧?
∶ 只要它的 cluster server 没有用其他GPL软件的代码, 他就无需公开源代码.
GPL协议:
2.C部分
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
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是不同的作品。当你将它作为独
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当你将这部分作为基于
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准予其他许可
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
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由你写成的作品的权利。
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
此外,将与程序无关的作品和该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一起放在存贮体或发
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
4. 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
和发布程序。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
。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你的权利。然而,对那些从你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
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
有效。
这些是从本版的精华区拷贝的。
关于什么叫做"程序"和"基于程序的作品"请看GPL的开头部分
我想非自由软件也是"程序"吧
如果你从事GPL软件开发,我想认真的读一遍GPL协议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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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 对不能说出的我们只能沉默。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org·[FROM: 166.111.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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