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注射液 |
组成 |     丙氨酰谷氨酰胺 |
适应症 |     本品是肠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病人,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病人。如:创伤、烧伤、大中型手术后、骨髓及其他脏器移植、胃肠道症候群、肿瘤、严重感染及其它处于应激状态的ICU患者。本品是对氨基酸溶液的补充,使用时应加入到其它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中。 |
用法用量 |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克/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酰氨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相当于0.3-0.4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100-140ml本品)。     每日最大剂量:2.0ml/kg体重。     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采用1.2g氨基酸+0.3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天。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0.4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天。     输入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
不良反应 |     正确使用时,没有发现不良反应。 |
禁忌 |     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 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 )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
生产厂家 |     海南宜通医药有限公司 |
出处 | 《宜通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