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注射液
组成    丙氨酰谷氨酰胺
适应症    本品是肠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病人,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病人。如:创伤、烧伤、大中型手术后、骨髓及其他脏器移植、胃肠道症候群、肿瘤、严重感染及其它处于应激状态的ICU患者。本品是对氨基酸溶液的补充,使用时应加入到其它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中。
用法用量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克/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酰氨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相当于0.3-0.4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100-140ml本品)。
    每日最大剂量:2.0ml/kg体重。
    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采用1.2g氨基酸+0.3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天。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0.4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天。
    输入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不良反应    正确使用时,没有发现不良反应。
禁忌    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 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 )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生产厂家    海南宜通医药有限公司
出处《宜通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