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乙醛中毒 |
类别 | 西医疾病 |
发病机理 |     乙醛(acetaldehyde)系无色具有刺激性气味且易挥发的液体,易燃、易爆,易溶于水及有机溶剂。乙醛主要应用于化工合成、皮革、香料或造纸等工业。乙醛属于微毒类,对组织细胞可产生抑制作用,若高浓度吸入亦可导致心、肝、肾病变。     如果在接触氰酰胺、二甲基酰胺等时又同时接触乙醛,可使乙醛毒性加剧。 |
临床表现 |     吸入中毒者:轻者出现眼、鼻、咽等上呼吸道刺激征以及支气管炎等;重者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出现头痛、嗜睡、肺水肿、意识丧失,以至昏迷等。     经口摄入者:症状颇为严重,除一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症状外,并可出现昏迷及心、肝、肾的损害。     ?    长期低浓度吸入,可引起类似慢性乙醇(酒精)中毒的表现。     皮肤接触,可致接触性皮炎。 |
治疗 |     参见“甲醛中毒”。 |
录自 | 《急诊中毒汇编》 |